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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八届咸阳市质量奖的通知

时间: 2023-02-28 15: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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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3-00135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文号 咸质委办〔2023〕3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2-22 有效性
主题词 质量奖申报

咸质委办〔2023〕3号

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办,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壮大市域企业和知名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助推咸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咸阳市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就开展第八届咸阳市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八届咸阳市质量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质量创新能力显著,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或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5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管理理念、制度、模式、创新等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具有推广价值;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满1年以上,在质量管理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在本市同行业中具有标杆示范作用或在质量管理模式创新、品牌建设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社会信誉、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市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有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及重大用户(顾客)投诉事件;

4、近三年在国家、省、市部门监督抽查中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

5、纳入我市诚信黑名单的企业;

6、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申报组织如实填写《咸阳市质量奖申报表》,同时准备相关证实性材料。

2、申报组织将上述申报材料于3月20日前报送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3、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汇总申报情况于3月24日前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咸阳市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可从咸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

2、组织概述(2000字以内);

3、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2万字以内);

4、证实性材料(见附件2);

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0年至2022年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提供2套,并提供电子版本。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及时通知辖区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指导其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和目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确保格式统一、标准统一。

2、推荐单位要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对审查合格的形成推荐意见,按时上报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3、为掌握申报产品顾客满意度情况,请申报企业提供满意度调查报告。

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世纪大道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701)

联系人:王希琰张子怡       联系电话:33351853 

电子邮箱:xyzlfz@126.com

      附件1.咸阳市质量奖申报表.doc

      附件2.证实性材料清单.doc


                                       咸阳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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