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3-001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咸双随机办发〔2023〕1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1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双随机、一公开 抽检工作计划 2023年 |
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市双随机办在收集汇总各市级成员单位抽查计划及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形成了《2023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上级业务条线工作要求和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各县市区3月31日前及时向市双随机办报备本地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分级分类、统筹组织、横纵业务融合、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统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级平台),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公示运用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于企业名下,面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各级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市、县双随机办,密切协作配合,协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要结合本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实践,及时动态更新“一单两库”,科学确定牵头(发起)、参与(配合)部门,合理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要统筹整合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对于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检查事项时,应当合并检查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要积极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建立融合监管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实践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双随机办联系。
联系人:李涛 王冲 电话:33660237
传 真:33650321 电子邮箱:xysssjbgs@163.com
附件:2023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xlsx
咸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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