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督管理科(简称:信用监管科)。负责拟订本市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承担公示信息的抽查、异议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拟订查处无照经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牵头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查处违法行为并办理吊销营业执照案件;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大棚房整治工作;承担咸阳市“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个体私营协会工作。完成市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29-33660237
负责人: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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