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MB2966028A/2022-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咸双随机办发〔2022〕1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2-04-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咸双随机办发〔2022〕1号
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54号)和咸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咸双随机办发〔2021〕11号)要求,市双随机办在收集汇总各市级成员单位抽查计划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形成了《咸阳市2022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上级业务条线工作要求和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及时向市双随机办报备本地区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市上下要坚持“分级分类、统筹组织、横纵业务融合、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统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级平台),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公示运用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于企业名下,面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各级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市、县双随机办,密切协作配合,协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要结合本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实践,及时动态更新“一单两库”,科学确定牵头(发起)、参与(配合)部门,合理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要统筹整合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对于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检查事项时,应当合并检查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要积极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建立融合监管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各县市区双随机办、各市级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双随机工作月报制度要求,每月10日前报送《月报表》、工作影像、宣传资料及创新性、效果好的工作措施、方法和典型案例。市双随机办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报表报送情况,多种形式记录平时工作,作为中、省、市全年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因素,综合考量应用。
工作实践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双随机办联系。
联系人:李涛 王冲 电话:33660237
传真:33650321 电子邮箱:xysssjbgs@163.com
咸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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