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4-0014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日期 | 2024-03-1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助力咸阳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咸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财行政〔2020〕129号)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咸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研究项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咸阳市知识产权局(世纪大道中段)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的申报初审工作,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后联合上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
(二)项目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健全,流程规范,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保障条件。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诚信经营证明,2023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未被列入联合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记录为准。
(四)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时限要求,将电子版和纸件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咸阳市知识产权局。
(五)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研究项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资料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评审会专家人数补交相应份数纸件资料。
(六)申报指南中的当年是指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4年咸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 立
联系电话:029-33377875 13891059406
电子邮箱:xianyangzscq@163.com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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