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4-001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咸双随机办发〔2024〕3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4-03-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市双随机办、市跨综办在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及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形成了《2024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业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提升工作实效。
市双随机办、市跨综办要求,市、县两级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为主线,按照“部门应合尽合、事项应增尽增、频率应减尽减”和分层分级分类、纵向横向业务融合原则,大力推进“一业一查”联合抽查、综合监管模式,进一步整合联合抽查事项,优化联合发文程序,减少涉企抽查频次,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留足企业合规经营、安心发展的时间和空间,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各牵头(发起)、参与(配合)单位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要统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有序组织抽查检查,加强结果公示运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于企业名下面向社会公示。要以2023年末全市8.2万企业总数为基数,力争全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企业总数的1%,切实提高各类主体综合监管抽查的数量、质量和效能,确保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完成全年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市双随机办、市跨综办适时建立全市工作月(季)通报制度,面向全市通报各项抽查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并以此作为日常考评、督导检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要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应用ABCD分类结果,精准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事项、范围、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原则上对《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中明确的联合事项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联合抽查检查每年最多不能超过2次;对连续两年度抽查未发现问题的同行业同业态企业,可不再纳入下年度联合抽查,重点针对未抽取过的检查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将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相关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随机抽查、综合监管力度,加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进一步降低“合规守信”经营主体抽查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各类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工作实践中存在问题和创新性措施,请及时向市双随机办反馈联系。
联系人:李涛 来嘉 电话:33660237
传 真:33650321 电子邮箱:xysssjbgs@163.com
附件2024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xlsx
咸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咸阳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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