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4-001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咸市监发〔2024〕79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4-03-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4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报送的通知》(陕市监发〔2024〕143号)要求,信用监管科在收集各相关业务科室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了《2024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业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2024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
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为主线,大力推进“一业一查”联合抽查、综合监管模式,按照“部门应合尽合、事项应增尽增、频率应减尽减”和分层分级分类、纵向横向业务融合原则,进一步整合抽查事项,优化联合发文程序,减少涉企抽查频次,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留足企业合规经营、安心发展的时间和空间,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要统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有序组织抽查检查,加强结果公示运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于企业名下面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尽可能的合并检查,将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等事项一并列入各业务条线抽查计划。现场抽查检查时,填写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检查表(附件2)、随机抽查检查表(附件3)、企业即时公示信息自查表(附件4)。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 填写《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表》(附件5),一并应用本条线业务文书,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防止监管脱节。检查抽查企业数量以2023年末全市8.2万企业总数为基数,力争全年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企业总数的2%,力争全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企业总数的1%,切实提高各类主体综合监管抽查的数量、质量和效能。
要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应用ABCD分类结果,精准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事项、范围、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原则上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陕市监发〔2022〕17号)清单中明确的联合事项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联合抽查检查每年最多不能超过2次;对连续两年度抽查未发现问题的同行业同业态企业,可不再纳入下年度联合抽查,重点针对未抽取过的检查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将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相关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随机抽查、综合监管力度,加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进一步降低“合规守信”经营主体抽查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各类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请市局各牵头业务科室(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时反馈问题和创新性措施。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来嘉 电话:33660237
传 真:33650321 电子邮箱:xysssjbgs@163.com
附件2024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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