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MB2966028A/2025-00044 | 主题分类 | 工商 |
文号 | 咸市监函〔2025〕88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3-2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部署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为持续巩固提升我市“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创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扎实推进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效能化,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汇总各部门年度计划及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形成了《2025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业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措施,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寓服于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上下要坚持承前启后,持之以恒,深悟要义,明确监管、服务、发展“三位一体”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营商环境抓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为主线,持续深化“一业一查”监管新模式,创新发挥两项工作牵头机制联动作用,持续在“合、查、用”上下功夫、求实效,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部门应合尽合、事项应增尽增、频率应减尽减”和分层分级分类、纵向横向业务融合的原则,大力推进“一业一查”联合抽查、综合监管新模式,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要坚持“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整合联合抽查事项,简化联合发文程序,提高部门协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联合监管执法效能,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增强监管抽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促进各类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进一步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留足留好企业合规经营、安心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提供方向遵循和有力支撑。
二是及时更新完善“两单三库”。全市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统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部门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和“三定方案”,及时动态调整整合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家名录库,并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专长、执法资质、回避范围等进行标注,推进标签化管理,夯实“两单三库”数据基础,确保双随机抽查的专业性、规范性。原则上对《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明确的联合事项组织一次抽查检查。
三是有序实施联合抽查检查。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每年3月底前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向社会公示,并动态完善,科学组织实施,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要及时调整并公示。我省已对全量经营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省级平台,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部门、各行业领域专业分类结果要实时共享至省级平台,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部门在制定抽查计划任务时,要根据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各牵头(发起)、参与(配合)单位要主动协调、积极参与、统筹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及各业务条线专项检查或整治(行动),着力推进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原则上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原则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的方式进行,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要统筹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在双随机监管之外,重点监管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提高问题发现能力。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对于检查对象相同的检查任务,应统筹组织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部署、多头检查,原则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年度任务已抽取的主体,本级不再进行抽取。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加强失信主体监管,促进各类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各牵头(发起)、参与(配合)单位严格按照报备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范围、比例、时限及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一业一查”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要因地制宜,聚焦营商环境痛点、经营主体特点、行业领域风险点、人民群众关切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主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大“一业一查”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力度,综合采取现场核查(附件2)、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核查等方式,强化经营异常、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等重点对象监管。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行在线指挥调度、风险提示预警、线索分发处理的集成管理,推动双随机监管向移动端延伸,使其成为具备任务接收、现场采集、结果录入、信息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的移动监管,实现“指尖管”“掌上查”,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进一步提高联合抽查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降低“合规守信”经营主体抽查检查次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是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加强结果公示运用,在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记录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联合检查中,通过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监管对象,牵头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应书面告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附件3),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避免“查而不究”,推进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管闭环,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各类主体的合规发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创新性措施,请及时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李涛 来嘉 电话:33660237
传 真:33650321 电子邮箱:xysssjbgs@163.com
附件:1.2025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xlsx
咸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咸阳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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