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MB2966028A/2025-0024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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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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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检所 |
事业单位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电梯检验检测费 |
陕质监局计发(2003) 32号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陕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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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起重机检验检测费 (厂车检验费) |
陕质监局计发(2003) 32号陕质监函(2015)457号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陕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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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 |
锅炉检验费 |
陕价费调发(2000) 23号 |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陕价费调发(200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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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容器检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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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道检验费 |
陕价费调发(2000) 23号 |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陕价费调发 (200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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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阀检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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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咸阳市计量测试所 |
事业单位 |
计量校准、委托检验收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 |
计量检定、校准、检测 |
双方协商 |
市场调节价 |
相应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国家标准;《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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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事业单位 |
质量委托检验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接受相关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食品、药品项目委托检验 |
按项目收取。食品每个项目100-1000元不等;药品每个项目50-4000元不等。 |
政府制定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综[2017]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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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事业单位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以技术帮扶为导向,接受相关生产企业委托培训,提升相关行业质检能力 |
500-1000元/学时 |
政府制定 |
项目设立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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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自愿委托检验检测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授权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国家实施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证检验;授权各方委托检验;在用产品安全性能与质量评价;产品继续使用性能与条件评价;政府委托产品安全检查。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单位职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税〔2023〕5号)《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4〕1437号) 、 《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 1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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