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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综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 2025-12-25 1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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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MB2966028A/2025-0024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检所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电梯检验检测费

陕质监局计发(2003) 32号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质监局
计发
(2003)
32号


2

起重机检验检测费 (厂车检验费)

陕质监局计发(2003) 32号陕质监函(2015)457号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质监局
计发
(2003)32号陕质监函(2015) 457号


3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

锅炉检验费

陕价费调发(2000) 23号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价费调发(2000)23号


4

容器检验费

5

管道检验费

陕价费调发(2000) 23号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价费调发 (2000)23号


6

安全阀检验费


7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计量测试所

事业单位

计量校准、委托检验收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

计量检定、校准、检测

双方协商

市场调节价

相应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国家标准;《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8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事业单位

质量委托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接受相关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食品、药品项目委托检验

按项目收取。食品每个项目100-1000元不等;药品每个项目50-4000元不等。

政府制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综[2017]79号)
食品委托检验费收费标准制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的通知(市监食检(司)函〔2022〕133号)
药品委托检验费收费标准制定依据: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2003〕213号)


9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服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技术帮扶为导向,接受相关生产企业委托培训,提升相关行业质检能力

500-1000元/学时

政府制定

项目设立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79号)
收费标准制定依据:参照《咸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咸财行政〔2018〕2号中师资费制定


10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事业单位

自愿委托检验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授权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国家实施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证检验;授权各方委托检验;在用产品安全性能与质量评价;产品继续使用性能与条件评价;政府委托产品安全检查。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单位职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税〔2023〕5号)《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4〕1437号) 、 《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 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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