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MB2966028A/2026-00044 | 主题分类 | 工商 |
| 文号 | 咸市监发〔2026〕20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以下简称“两项工作”)部署和《 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市“两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汇总各部门年度计划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形成了《2026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现一并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业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措施,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寓服于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两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承前启后,持之以恒,坚持监管、服务、发展“三位一体”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营商环境抓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为主线,遵守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要求,持续深化“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新模式,发挥两项机制联合联动作用,有序规范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着力在“合、查、用”上下功夫、求实效,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新型长效综合监管机制。市、县两级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部门应合尽合、事项应增尽增、频率应减尽减”和分层分级分类、纵向横向业务融合的原则,大力推进“一业一查”联合抽查、综合监管新模式,以综合监管机制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效能,赋能和服务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要坚持“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整合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简化联合发文程序,提高部门协同效率,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联合监管执法效能,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增强监管抽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促进各类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干扰,留足留好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安心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二是及时更新完善“两单三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部门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和“三定方案”,对照《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暨“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第二版)》和《咸阳市 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暨“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第二版)》,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动态更新完善省级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家名录库,并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专长、执法资质、回避范围等进行标注,推进标签化管理,夯实“两单三库”数据基础。要合理设置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确保双随机抽查的专业性、规范性。
三是有序实施联合抽查检查。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每年3月底前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向社会公示,并动态完善发布,科学组织实施。我省已对全量经营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并将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部门在制定抽查计划任务时,要因地制宜,聚焦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监管风险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行为,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各牵头(发起)、参与(配合)单位要主动协调、统筹制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及各部门各业务条线专项检查。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通过“一业一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再部署专项检查(整治或行动)和“全覆盖”式巡查,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推进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要结合监管实际,增加跨部门联合抽查在随机抽查检查中的比例,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对于检查对象相同的检查任务,应统筹组织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部署,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计划任务已抽取的主体,本级不再进行抽取,切实压减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要统筹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在双随机监管之外,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问题线索开展靶向监管,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切实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全市上下要统一依托省级平台或登录“秦务员”APP(小程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报备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范围、比例、时限及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一业一查”联合抽查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综合采取现场核查(附件3)、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核查等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探索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推动双随机监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指尖管”“掌上查”。要积极推进落实“扫码入企”要求,推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检查移动执法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秦务员”APP(小程序)或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秦信查”专栏“码上检查”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检查时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企业专属二维码,向检查对象展示抽查检查计划、抽查检查事项、检查人员信息等,提高抽查检查的透明度、公正性、规范化。抽查检查完成后,通过省级平台或“秦信查”移动执法终端,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要加强违法失信主体信用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增强联合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各类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四是依法公示抽查检查信息。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和“公示即监管”要求,加强结果公示运用,采取及时有效处理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要牢固树立“虽已实施检查但未及时录入、审核、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的,省级平台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要求,在检查完成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录入,并及时审核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将结果记录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附件4),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做好后续监管衔接,推进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管闭环,实现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共用。对联合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检查对象,牵头部门在依据部门法规进行处理的同时,书面移送告知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各类经营主体诚信合规发展、守法规范自律的意识和自觉性,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请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及时向上级、司法等部门报备公示部门抽查计划任务。各单位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创新性工作措施,请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李涛 来嘉 电话:33660237
传 真:33650321 电子邮箱:xysssjbgs@163.com
咸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咸阳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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