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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简称:市场监管科)
信息来源: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20 10:51:02
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简称:市场监管科)。依法承担规范维护本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全市流通领域生产资料以及其他科室职能未覆盖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监督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督促市场主体整改提升;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法行为并协助办理违法案件。牵头负责本局职责内的治污降霾、创卫和垃圾分类工作。联系市经纪人协会工作。完成市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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